各市交通运输局、广德县交通运输局、宿松县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局,省重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业主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我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根据《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和《安徽省实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细则》,开展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根据《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安徽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开展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等要求,开展监理信用评价工作。
二、评价范围
2017年度在我省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监理从业人员。
公路施工企业评价范围:在本省内从事高速公路主体、附属工程以及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项目从事主体、路面改善工程的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施工、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和机电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
公路设计企业评价范围:在本省从业的公路工程乙级以上资质设计企业。
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评价范围:在本省参与水运工程施工活动并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相关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水运工程设计企业评价范围:在本省参与水运工程设计活动并具有水运行业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评价范围:省交通质监局及各市级(含广德、宿松县)交通质监机构监督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其中甲级和乙级监理企业监理合同额小于50万元、丙级监理企业监理合同额小于20万元的公路水运项目,不纳入评价范围。
三、时间安排
(一)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1、省重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业主单位负责对在本单位管理公路项目从业的设计、施工企业进行评价,于2018年2月10日前,将投标行为评分、履约行为评分报省厅。
2、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在本市辖区内国省道路网项目从业的设计、施工企业进行评价,2018年1月30日前,将投标行为评分、履约行为评分报省公路管理局。
3、省交通质监局及各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权限对公路设计、施工企业其他行为进行评分,各市交通运输局于2018年1月30日前将结果报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质监局于2018年1月30日将结果前报省厅。
4、省公路管理局将汇总的国省道路网设计、施工企业评价结果于2018年2月10日前报省厅。
(二)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1、省重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业主单位负责对在本单位管理水运工程项目从业的设计、施工企业进行评价,将投标行为评分、履约行为评分于2018年1月30日前报省港航管理局。
2、各市港航管理部门负责对在本市辖区内水运工程项目从业的设计、施工企业进行评价,将投标行为评分、履约行为评分于2018年1月30日前报送省港航管理局。
3、省交通质监局及各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权限,于2018年1月30日前将其他行为评价报省港航管理局。
4、省港航管理局将评分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并于2018年2月10日前报省厅。
(三)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
1、监理企业完成信用自评工作,于2018年1月5日前,将企业自评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表》(表格见附件1)连同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报项目建设单位。
2、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对监理企业自评结果的审核,提出初评意见,对项目从业的监理工程师进行信用评价 (表格见附件2),并汇总本单位所有建设项目,填报信用评价结果明细表(表格见附件3)。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初评结果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项目监督质监机构。
3、各市级(省管县)交通质监机构完成本地区监理企业和从业监理工程师的总体评价报各市级(省管县)交通主管部门审定。市级(省管县)交通主管部门,于2018年2月5日前,将本地区评价结果以书面文件形式报省交通质监局,报送的书面材料(报表见附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并采用档案袋密封,封面要注明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同时报送电子档。
4、省交通质监局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汇总的评价结果报省厅。
四、工作要求
信用评价工作是规范监理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信用评价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充分,不得更改失信行为的扣分标准。省厅将对AA级信用评价结果占比超过60%的市(省管县)及重点工程建设业主单位进行核查,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或包庇失信行为事实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确保汇总统计准确,各单位上报的施工、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要提供被评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认真核对企业名称,确保与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相一致。
联系人:
徐闻东(省交通运输厅),电话:0551-63651073
韦正华(省公路管理局),电话:0551-63623460
蒋立安(省港航管理局),电话:0551-62870379
王晓宇(省交通质监局),电话:0551-64682530,邮箱:ahjtzjj@163.com。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2月25日